(调研员 张炜 李卫国)“房还是那座房,路还是那条路,文还是那道文,我老汉攒钱盖房却被抓了人……”这是接群众举报后,调研员在陕西省周至县哑柏镇仰天村头发现的一幕。据当地群众反映,当地政府修路曾被紧急叫停过,有关部门也确认了村民房屋的合法性。然而,事态却于2009年3月3日陡生变故,村民孙新民在建房后,被当地法院强行拘留,至今未释,家人心急如焚。村里还有12户人家建房情况形同孙新民,这12户人家是1984年规划的桩基地,如今岂能是土地违法而受到拘留?
在2003年5月份,周至县修建神龙大道,也就是现在的杨(凌)哑(柏)路时,由于不具备土地审批手续,对群众也未作任何补偿而强行拆毁祖辈居住的房屋,在当地引起强烈反映,这一极具争议的事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曝光。随后,周至县委专门下发了【2004】15号会议纪要,恢复符民旦、孙新民等12户村民在原址建房,并签发文件,其内容明确当时乃至以后都不存在收取土地、城建部门各种税费问题,所在原址新建房屋属合法村民建筑。对因修路拆毁房屋的行为,为每户村民补偿了13000元。为了尽快消除不良影响,该县进一步出台了激励政策,为已经恢复重建房屋的村民,每户奖励2500元。而当时的孙新民因家庭贫寒,只盖了两间临建房入住,由于去年汶川地震,怕给政府增加麻烦,自己到处借钱,排除危房,谁知道竟会带来牢狱之灾?
当时参与指挥拆迁修路的县各级领导,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,此事就此告一段落,并有了明确定论。
2008年10月,房子盖起时,却被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人员多次阻挠,9月22日开出罚单并罚款2000元;由于孙新民未交罚款,到9月28日罚款金额急升为5000元;
11月30日,罚款金额竟然达到了他们坚称条款处罚的最高限额20000元。据村民孙新民家属讲,对方扬言要将其树为典型,做个样子看看。在周至县,执法的随意性竟如此之大,不禁让人瞠目结舌!然而,蹊跷怪诞的“执法”并未就此结束,于是就上演了文首所描述的一幕。一切的起因均源自于路,据在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了解,杨哑路在2008年12月以前属于村级道路,但是按照县级公路管理,以后才升级为县道。那么,2008年12月以前,该县是否将杨哑路按县道列养不得而知。又让人不解的是,周至县农村管理站路政人员下达的《处罚决定书》事由为违章建筑,而周至县法院执行局所下传票案由为土地违法,同一事件,两家执法单位事实认定竟然大相径庭。让村民孙新民不解和惊愕的是:周至县法院并未对案件进行过任何庭审就上门强制执行,现场拘人,心中甚是惶惑和恐惧。
县委会议纪要完整如初,同一事件处理历历在目,然而其效力“存活期”在当地有些人眼里竟如此之短!树典型、做样子,未庭审就拘人,到底周至县要法治还是要人治?在依法治国、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,公路局和人民法院如此执法,令所有人深思,到底是谁在制造社会矛盾?是谁在制造司法不公?